補時不是「隨便加幾分鐘」,而是補回每半場因耽誤而損失的時間。第四球證舉的牌是最少要補的下限,不是上限;真正決定補多少和何時完場的,是主球證。
補時是指主球證在每半場末段,補回因換人、受傷、拖延、慶祝及 VAR 覆核等原因而損失的比賽時間。其中球員受傷與球證出示黃牌紅牌造成的停頓都會計入補時;而補時內若判罰十二碼,比賽也會延續到罰球完成,理解這些環節才能看懂完場時間。
一句話定義:補時是足球比賽規則第 7 條的時間補償,用來補回每半場因換人、受傷、拖延、慶祝、VAR 等原因而損失的時間。每半場結束前,主球證會評估耽誤時間並宣布補時,由第四球證把最少補時時間顯示出來。它管的是「時間如何補回」,與勝負盤面無關。
規則核對
補時計算四步表
換人、傷停、拖延、紀律處分、飲水暫停、慶祝入球與 VAR 都會令時間損失。
主球證是唯一計時者,由他評估耽誤並決定補多少時間。
牌上數字是最少要補的時間,屬下限,不是上限。
補時內若再有耽誤,主球證可以吹罰更長時間才完場。
甚麼是補時
補時是足球比賽規則第 7 條規定的時間補償。一場比賽分上下半場,各 45 分鐘,但比賽途中會因各種原因停下來,這些損失的時間要在該半場末段補回,就是補時。補時的英文原意是「補回損失的時間」,因此它不是額外獎勵,而是把應有的比賽時間還回來。
要分清楚的是,補時仍然屬於原本那個半場,與淘汰賽打和後另加的加時是兩件事。補時的長短視乎該半場實際耽誤了多少時間而定。
補時如何計算與由誰決定
補時的計算,是主球證按半場內損失的時間評估得出。會被計入的情況包括:換人、評估及移離受傷球員、球員拖延時間、紀律處分(出牌、罰球安排)、因醫療或天氣的飲水與降溫暫停、慶祝入球造成的耽誤,以及影像輔助判斷(VAR)檢查與覆核所用的時間。近年球證會把慶祝與 VAR 的耗時算得較足,因此補時有時較長。
決定補時的是主球證,他是場上唯一的正式計時者。每半場臨近結束時,主球證會示意最少要補的時間,由第四球證在場邊舉牌顯示。要留意,第四球證只是把主球證的決定顯示出來,並非由第四球證決定補多少。牌上的數字是下限,若補時期間再有耽誤,主球證可以吹罰更長時間,直至他認為應該完場才鳴笛。
常被誤解為補時上限的情況
以下幾點要分清楚,避免看賽事時誤會完場時間。
- 補時牌是下限不是上限:牌上顯示的是最少要補的分鐘數。若補時內再出現受傷或慶祝等耽誤,實際完場時間可以比牌上更遲。
- 補時不等於加時:補時屬原本半場,加時是淘汰賽打和後另加的兩節,各 15 分鐘,兩者不能混淆。
- 補時內的入球有效:只要皮球在主球證鳴笛完場之前完全越過龍門線,補時內的入球一樣有效計算。
香港球迷最常見的誤解
球迷討論補時時,最常出現三個誤解。其一,把補時牌當成上限,見到球賽踢過牌上分鐘就以為球證「拖時間」,其實那只是最少補時。其二,以為補時是第四球證話事,忽略了決定權在主球證,第四球證只負責顯示。其三,把補時與加時混為一談,其實補時屬原半場,加時是淘汰賽的另加時段。分清這三點,看賽事末段就會清楚得多。
近年賽事因 VAR 覆核與慶祝耗時增加,補時普遍變長,部分比賽的補時可達七、八分鐘甚至更多。這反映的是「把損失的時間算得更準」,補時的計算原則本身並沒有改變。
- 本文以國際足球協會理事會(IFAB)《足球比賽規則》第 7 條「比賽時間」的公開條文為依據,只作規則教學。
- 個別賽事的實際補時分鐘與完場時間,以當值主球證的最終決定為準。
第四球證舉的補時牌是不是上限?
不是。補時牌顯示的是最少要補的時間,屬下限。若在補時期間再出現受傷、換人或慶祝等耽誤,主球證可以吹罰更長時間才完場。
補時到底由誰決定?
由主球證決定。主球證是唯一計時者,他評估半場內耽誤的時間並決定補多少,第四球證只是把主球證示意的最少補時時間顯示在牌上。
哪些情況會計入補時?
換人、處理及移離受傷球員、拖延時間、紀律處分、飲水或降溫暫停、慶祝入球的耽誤,以及 VAR 檢查與覆核所用的時間,都會計入補時。
補時和加時是同一件事嗎?
不是。補時是補回每半場因耽誤而損失的時間,仍屬該半場。加時是淘汰賽打和後另加的兩節時段,兩者性質不同。
本文只作足球規則資訊教學,不提供賽事預測、選擇建議、收益承諾或結果保證。理解規則的目的是看懂比賽,而非作為操作依據。
先看懂規則,再看入口與紀錄
補時是理解賽事末段的基礎規則,先分清補時如何計算、由誰決定與下限概念,建立正確概念,再回到教學頁了解入口、介面與紀錄核對方式。
提醒:規則說明不等於預測或收益承諾,觀賽與操作前請先設定時間、預算與停止界線。
